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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創(chuàng)建國家衛(wèi)生城市,增強公民文明交通意識,引導(dǎo)交通參與者遵守交通法規(guī)。三門交警結(jié)合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電動車、三輪車專項整治行動,在我縣范圍內(nèi)開展電瓶車專項整治。
7月19日
在黃埠突路口、224省道與湫水大道交叉口、人民路中心花壇、大橋頭、光明路入城口等卡點,筆者看見三門交警正對二輪電瓶車載3人(含3人)以上、非法安裝遮陽傘、三輪車非法載人等違法行為進(jìn)行查處。
筆者發(fā)現(xiàn)
大部分經(jīng)過卡點的電動車都安裝了遮陽篷或者是遮陽傘,看似能遮擋烈日、抵擋風(fēng)雨的遮陽傘,卻不知存在多少安全隱患。在行車過程中,加裝遮陽傘,往往會遮擋住駕駛者的部分視線,特別是在轉(zhuǎn)彎的時候,后視鏡內(nèi)看不清楚車后情況,存在嚴(yán)重的交通隱患。
“危險是危險的,但是天氣這么熱,不裝遮陽傘會曬死的。”一位被交警攔下的電動車主當(dāng)即向交警抱怨。不過在聽取了交警耐心教育和法律法規(guī)解釋后,他表示:“拆吧!你們也是為我好,沒有什么比安全更重要。”
許多市民都對交警拆除遮陽傘的做法表示非常不解,甚至肆意謾罵。
估計不少駕駛員的
心理活動是這樣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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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那是因為大家都還沒有意識到電動車安裝遮陽傘的危險性,接下來小編就帶大家看看近期發(fā)生的真實案例吧↓↓↓
我們先來看看幾張觸目驚心的照片吧
1、 圖一、圖二中的女子騎著摩托車在路上行駛, 可能 車速較快加上風(fēng)力較大,其車上的遮陽傘被風(fēng)攔腰折斷,女子連人帶車摔倒,可悲的是折斷的傘柄竟直插其喉嚨,最后因大量出血而搶救無效死亡。
2、 圖三中的孩童眼睛被電動車遮陽傘劃出一個6毫米的傷口,而且以后的視力都會受影響!雖然車主表示愿意負(fù)責(zé),但損失的視力多少錢都買不回來了!
3、 圖四中的男子是摩托車駕駛員,與小轎車發(fā)生碰撞時,被“遮陽傘”裝置刮破腹部,現(xiàn)場十分慘烈!
類似于這樣的案例還數(shù)不勝數(shù), 為了更清晰地展示遮陽傘的“威力”,記者把番茄放在和遮陽傘差不多的高度。
當(dāng)電動車開過
番茄輕松就被切出了個大口子!
這要是劃在人的臉上呢?
電動車遮陽傘四宗罪
安裝了遮陽傘的電動車,存在四個安全隱患:
1、遮陽傘撐起后,一旦出了事故,騎車人極易被遮陽傘刺傷眼睛等部位;
2、增大了行駛阻力,影響行車穩(wěn)定性;
3、遇到道路濕滑、刮風(fēng)下雨等惡劣天氣,重心不穩(wěn)易導(dǎo)致翻車;
4、遮擋視線,容易造成交通事故。
法律鏈接
對電動自行車擅自安裝遮陽傘的,按《浙江省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>辦法》第七十三條第二款第八項的規(guī)定,處以50元罰款;對二輪摩托車擅自安裝遮陽傘的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六條的規(guī)定處以200元罰款。
小編有話說
交警蜀黍們頂著烈日整治電動車遮陽傘,也是為了大家的安全所著想,希望私自安裝了遮陽傘的駕駛員能夠主動拆下,切莫擋了烈日埋了隱患。讓我們?yōu)橹鲃硬鹣抡陉杺愕挠H們點個 ZAN 吧~ 安全與守法同在,事故與違法相隨。
通訊員:陳夢瑩
部分內(nèi)容來源于:江蘇新聞
審核:馮常華 王長健
編輯:鮑人省 周威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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