溫馨提示:打開微信 - 點擊右上角 + 號 - 添加朋友, 搜索 jiaotongxing 或者 交通出行網(wǎng),添加關注,一網(wǎng)打盡各地高速、路況、地圖、ETC、違章、地鐵、公交、天氣等信息。
于2015年11月1日開始實施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(九)》將“從事校車業(yè)務,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的行為列入 “危險駕駛罪”, 一經(jīng)查處就會被判刑、坐牢的。
為了孩子們的安全,周口交警一直把接送學生車輛作為重點工作對象,嚴防該類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。2015年11月04日,《刑九》正式實施后第四天,我市太康縣就查處了我省首例從事校車業(yè)務車輛的危險駕駛罪案,駕駛人莊衛(wèi)軍被太康縣人民法院判處判兩個月拘役,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。近日,我市交警又接連查獲多起接送學生車輛超員案
太 康:又刑拘一名超員“黑校車”駕駛人
2016年5月11日下午17時許,太康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群眾舉報,在遜母口鄉(xiāng)有一輛幼兒園接送學生的面包車涉嫌超員,接到指令后太康交警大隊大隊長王立田非常重視,立即指派副教導員騰飛帶領巡邏中隊民警程立民前往查處。為了防止該車駛離現(xiàn)場,指揮中心并聯(lián)系了遜母口派出所進行先期處置,派出所民警在遜母口鎮(zhèn)陳營路口查獲該面包車。
經(jīng)查:太康縣遜母口鎮(zhèn)孫莊行政村王莊自然村開智幼兒園所聘請的司機耿某某(身份證號:4127241981xxxxx),在該校下午放學后,駕駛號牌為豫P83XXX的中型客車送學生放學回家。該車核定載客11人,實際載客27人,其中學生25人、隨車老師1人,司機1人,超員145%。駕駛人耿某某涉嫌危險駕駛行為被刑事拘留,現(xiàn)羈押在太康縣看守所。
此案為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實施后太康交警大隊查處的第二起“黑校車”超員案。
直屬三大隊:實習期駕駛人駕駛超員“黑校車”被刑拘
5月16日下午17時許,有人報警稱:在周口市港口物流集聚區(qū)李埠口鄉(xiāng)東,號牌為豫P963H5的面包車拉了一車小孩。接警后,直屬三大隊民警馬明港、毛浩霖迅速出警,在李埠口鄉(xiāng)東周項路韓莊路口將該車輛查獲,經(jīng)查該車核準載客7人,實際載客14人,其中12名幼兒,1名司機和1名老師,超員100%。現(xiàn)場民警安全地把幼兒分流,隨后將駕駛員和老師帶回大隊進行詢問。
經(jīng)詢問,駕駛人高某竟是去年11月份才考取的駕駛證,現(xiàn)在還屬于實習期,因其駕駛嚴重超員的“黑校車”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》第133條之一規(guī)定,高某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刑事拘留。
項城:超員、無號牌“黑校車”運送學生被查處
5月17日早晨7時許,項城市交警大隊教導員李洪中帶領張建峰、張世豪等民警到項城市南頓鎮(zhèn)進行排查校車安全使用工作時,在南頓去范集鎮(zhèn)的路上的公路上發(fā)現(xiàn)一輛無牌照有校車標識的車輛上坐滿小學生正在行駛,遂對該車進行檢查,經(jīng)清點,車上坐有小學生38人,司機1人,隨車教師1人,共40人,而該車核定載客為25人,已屬嚴重超員。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133條之一規(guī)定,駕駛人張某涉嫌危險駕駛罪,現(xiàn)被刑事拘留于項城市看守所。
商水:無死角巡查,農(nóng)村超員“黑校車”被查處
5月17日,商水縣交警大隊民警張樹勛、秦偉、李祥奎、蘇國平在巡邏中發(fā)現(xiàn),商水縣練集鎮(zhèn)馬莊村東藍天幼兒園司機宋某駕駛豫PPC685號五菱面包車接幼兒園學生嚴重超員。核載 7人的小客車,被查獲時車內(nèi)竟然坐了19人,其中17名幼兒園學生、1名駕駛人、一名隨車教師。
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(guī)定,駕駛人宋某涉嫌危險駕駛罪,現(xiàn)已被立案起訴。